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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食用菌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信息来源:农商控股集团阅读次数:5153

食用菌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食用菌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兴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食用菌仓储及配套设施建设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河西村

2.1.2建设规模:新建原料库及废包处理车间1464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工期要求:45日历天

2.1.4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新建仓储及配套设施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设计回复意见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

注: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关于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工程和兼职的问题;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职等事项签署承诺书)。招标文件(公告)中不在把在建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本工程资格审查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本工程拒绝联合体投标;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本次招标不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投、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文、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4〕5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5号文、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连清办(2020)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执行。
    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由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事项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由投标当事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近6个月(2019年12月—2020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凭证(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待工程中标后组建项目经理部;

(6)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注:《核验书》和《信用手册》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 6 18日至2020 6 24(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4.3报名时请投标人授权委托代表携带身份证、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6 30 日上午 10 00分。

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3208室)。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审查办法,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2.2.2条款资格审查标准。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
7.1评标入围

7.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95%)。
7.1.2评标入围方法

依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可以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本次招标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7.2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农发集团有限公司 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兴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河西村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8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852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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